在我国,夫妻因其中一方的过错行为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要求。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和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要是离婚后男方无力履行离婚赔偿承诺怎么办?离婚赔偿内容有哪些?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后男方无力履行离婚赔偿承诺怎么办
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请求撤销的诉讼时效,只能按协议来履行。
2、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需要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如果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女方才可以持法院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经起诉,女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男方可在诉讼过程中说明签订协议的过程,说明男方并非自愿签订,看法官如何处理。如果一审女方胜诉,男方可以提起上诉,拖延判决生效时间。
3、即使女方向法院起诉胜诉,男方如果确实无力履行该判决,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只能等男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如果签订的补偿条款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中所约定的,则该补偿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女方是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离婚赔偿内容有哪些
1、 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要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男方无力履行离婚赔偿承诺怎么办问题解答,同时还介绍了离婚赔偿内容的知识。从上文可知,夫妻离婚后,男方无力承担对女方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该怎么处理,需要分析实际情况,看离婚前男方是否存在过错,男方是否是被迫签订离婚赔偿协议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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