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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还可以要孩子吗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1-01-28

  离婚后,遇到自己既喜欢又适合的人,重新组建家庭。那么再婚之后,如果双方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再婚还可以要孩子吗?要是可以的话,此时再婚生育要不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一、再婚还可以要孩子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各个地区规定是不同的,男女双方之前情况也是不同的。有以下情况 再婚可以生子女的,请看下面说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二、再婚生育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再婚生育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男女离婚后,没有对婚姻、爱情失去信心,而是离婚后追求幸福生活重新组建家庭。如果双方想要孩子,那么要根据他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再要孩子。这样组建特殊的家庭,对日后的子女遗产继承、老人赡养等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谨慎一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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