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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婚姻无效要缴纳诉讼费吗

作者:中理团队 来源:中理团队 时间:2020-10-30

  婚姻关系的成立,除了必须男女双方当事人自愿外,还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能登记结婚。如果结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存在胁迫、隐瞒了不能结婚的条件等情况,将导致婚姻无效。起诉婚姻无效要缴纳诉讼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继承方面的知识。

  一、起诉婚姻无效要缴纳诉讼费吗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 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 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 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二、 登记错误导致婚姻无效怎么救济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

  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起诉婚姻无效要缴纳诉讼费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都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不过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生活中如果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况,当事人应学会运用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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