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有的家庭会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社会上是不提倡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对感情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家庭暴力发生时,有的人会选择报警处理,当警察处理时,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对警察实施了殴打行为,那么殴打警察的行为可以认定刑事责任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因家暴报警打警察可以认定刑事责任吗
殴打警察要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要受到治安处罚。如果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就涉嫌违反了妨碍公务罪,当事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殴打警察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被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遭人殴打,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属于一般违法的,对打人者可以拘留五到十日并罚款。一旦构成犯罪,当事人会以妨害公务罪被处理,后果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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